损法财,灭功德,宁作常贫岐路客。身虽能触不能知,只为前因无准则。
損法财,滅功德,甯作常貧岐路客。身雖能觸不能知,隻為前因無準則。
證道歌 其一二九。宋代。释印肃。 损法财,灭功德,宁作常贫岐路客。身虽能触不能知,只为前因无准则。